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《关于开展2010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[2009]167号)和《关于开展2010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》(人社部函〔2009〕292号)精神,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,帮助他们顺利实现就业,为喜迎新春佳节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,福建省结合实际,印发了《关于开展2010年迎新春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》,于2010年1月10日至2月10日在全省开展“送岗位,促就业,解困难”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专项活动。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开展岗位信息征集和就业推荐,积极组织“双困”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,为“双困”毕业生一次性发放求职补助每人300元。
活动期间,福建省各地加强组织领导,提高思想认识,统筹部署安排,围绕“送岗位,促就业,解困难”的主题,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针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活动,努力促进家庭困难并就业困难的“双困”毕业生实现就业。各县(市)区人事局充分利用各种媒介,广泛宣传就业援助月活动和优惠政策,营造全社会都来共同关心和支持援助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舆论氛围,并紧密依托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对本辖区内的“双困”毕业生进行调查核实,建立健全基础台帐,完善专项统计制度,构建就业援助平台。
据不完全统计,截止2月26日,全省共有6935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求职,其中家庭困难并经济困难的“双困”毕业生125人;全省各级人事部门和人才服务机构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推荐就业4482人次,其中已就业762人,参加就业见习计划277人;全省共征集岗位16554个,其中就业岗位15144个,见习岗位1410个。全省共有114名“双困”毕业生申领求职补助,共发放补助金34200元,其中, 福州市发放求职补助金4500元; 漳州市发放求职补助金3300元; 龙岩市发放求职补助金8100元; 宁德市发放求职补助金15600元;三明市发放求职补助金2700元。根据文件要求,其中财政困难县(市、区)的求职补助金将由省级财政支付,初步统计将超过2万元。
来源:中国劳动力市场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