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福建省财政厅、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《关于省属定点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闽人社文{2009}71号)管理办法,按照“自愿报名、公平竞争、优胜劣汰”的原则。经研究,拟确定福建省四海职业培训学校等5家培训机构,为省属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,定点培训资格有效期限为正式文件下达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从2011年5月 3日至2011年5月23日。若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就业中心联系,联系电话:0591—87677521、0591—87602871。
附件:
2010省属定点培训机构名称和培训的专业(工种)
|
培训机构名称 |
培训工种 |
|
福建省四海职业培训学校 |
车工、中式烹饪、服装制作工、钳工、焊工、文字录入与处理、制帽工及其它鞋帽制作人员、电子设备装接工 |
|
福建省中德职业培训中心 |
计算机应用、焊工、数控技术、维修电工、服务员 |
|
福建商务职业培训学校 |
电子装配工、制鞋针车工、营销员、机械加工、计算机操作员 |
|
福建省船舶工程技术学校 |
机械热加工人员、机械设备维修员、船舶制造人员、工件表面处理加工人员 |
|
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|
医疗卫生辅助服务人员 |
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